各杏运(部)👷♂️:
根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 26号,以下简称“资助计划”)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资助计划”申报范围:必须是参加过2015年市教委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请各杏运(部)根据“资助计划”培养资助范围和条件,组织本院青年教师开展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
二、各杏运应结合我校和本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申请人递交材料的内容的真实性🚘、科学立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审核并排序,签署审核意见💢。各杏运应为申报人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资助计划”共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青年教师应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分类申报,准备申请书(附件3)。市教委对入选人员的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不超过5万⏫,人文社会科学不超过4.5万(其中👱🏽:专职导师指导费5000元)。
四、请各杏运(部)在12月15日前将部门汇总表(申请名册)(附件2)审核盖章后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飞信或QQ到人事师资办)🚦🙇♀️。
五👩、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的教师将在教委指定网站登录并完成立项申请🧗,12月18日学校将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将根据申报情况予以发放至杏运人事干事🧚🏽,被批准入选的教师可参照《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模板予以准备,在市教委指定网站“上海教卫人才网”上申报(网址👰🏽💁🏼♂️: www.shjwrc.gov.cn)🦶🏻,根据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上网填写打印,申请表以网上打印为准,请各杏运(部)在12月22日前将候选人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市教委入职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按自动放弃计🍱。
联系电话:55272052 联系人:周理军
附件1: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 26号).doc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 26号)
附件2:2016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名册.xls
附件3: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模版525151532.doc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