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杏运(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干人才,不断提高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决定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阳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计划”项目概况
“阳光计划”项目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等五大类🥘。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8个月。
二、项目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党建工作类
1.本市教育系统从事党建工作的在编在岗干部(以一线为主)。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类
1.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的在编在岗干部。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3.在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1.本市高等学校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决策咨询研究工作的在编在岗干部、教师。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类
1.本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三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
1.全市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2.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四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三、项目选题相关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领域中心工作,体现出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
2.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发展导向,立足上海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3.注重项目研究成果的形成和转化,并体现出一定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4.项目选题的相关材料均需如实填报🤞🏼🛬,并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一题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阳光计划”项目三年申报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实行限额申报。本单位各类“阳光计划”项目至多报一人。已经入选过“阳光学者”的不能再申报。
2.年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1月1日🩼,即: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者🙋🏻🔑。
3.坚持“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原则📓,各单位通过自愿报名、与民主推荐相结合🫸🏿,公开遴选、择优选拔🤏🏻,最后统一报送。
五🧛🏽♀️、学校要求
1.本校的老师申报要求
“党建工作类”由组织部负责组织遴选工作。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日,组织部统一负责遴选工作👮♂️👩🏻🦽,报送该类型一项。
组织部联系人💥:任惠兰,联系电话🦸🏻:55273242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由学生处负责组织遴选工作。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24日🙆🏻♀️,学生处统一负责遴选工作🥉,报送该类型一项𓀂。
学生处联系人:韦彪,联系电话:55271876
“党风廉政建设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类,由科技发展研究院统一收材料🚨,协同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学生处及相关部门进行校内遴选工作🔊。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经过遴选后各类型报送一项。
科技发展研究院❤️:门晓璇👨🏻⚖️,联系电话:55274272
上述“党风廉政建设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类项目申请的老师于2021年3月8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A4双面打印)👆,以及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学校科技发展研究邮箱usst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凯 门晓璇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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